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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范围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

3、赔偿相关鉴定;

4、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

5、医疗损害鉴定;

6、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残疾、生理功能、病理生理状况及其他相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